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部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级党组织发动所有居家办公的党员、干部(居家隔离除外),于3月31日12:00时前联系居住地社区网格长,根据社区需求,就地在本小区开展工作,重点配合所居住小区的社区干部做好生活物资配送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社区要根据防疫政策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到岗人员、时间和任务。党员、干部要服从社区的工作安排。
三、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防疫政策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社区要提供必要防护物品,加强防疫知识和工作培训,严防社区传播。
四、各院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管理,对向社区报到的党员、干部建立档案,做好日常记录。实行“日打卡”制度,党员、干部每日向所在单位打卡,各部门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上岗人员和工作情况。学校党委将适时开展抽查,将这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校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31日